2016年度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
作者: 发布日期:2017-02-20 来源:浙江能源监管办

近日,浙江能源监管办向全省有关电力企业通报了2016年度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。2016年,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取得新成效。

一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继续保持快速发展

 2016年,浙江省全网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320亿千瓦时(区内发电机组,含华东统调),同比增长26.43%,发电结构进一步优化。

二是供电煤耗进一步降低

2016年,省统调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298.53克/千瓦时,同比下降2.52克/千瓦时。

三是主要煤气污染物减排成交明显

2016年,统调燃煤机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4.3毫克/标方、41.87毫克/标方、4.13毫克/标方,同比分别下降42.9%、26.8%、37.67%,均明显低于超低排放标准。

四是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及节能改造工作进展顺利

全年共有20台大型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,改造容量1186万千瓦;11台大型燃煤机组完成了节能改造,改造容量765万千瓦,均超额完成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年度改造任务。

存在的问题

    但是,浙江省也存在统调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和发电负荷率继续降低,厂用电率上升,启停期间个别时段超标排放等问题。 2016年,省统调常规燃煤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4463小时,同比下降14小时;平均发电负荷率68.84%,同比下降0.38个百分点。由于发电利用小时数和发电负荷率下降等原因,导致平均厂用电率同比上升0.11个百分点,达到4.92%。

    浙江能源监管办针对当前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,要求电力企业进一步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切实实现达标排放,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提高发电负荷率、降低厂用电率,有力助推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。